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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企业需要重视起来的几个不良习惯!

时间:2014-10-23 11:57:32来源:印联传媒

  【印联传媒网讯】国内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都精于业务,偏重经营,强调业绩,而疏忽管理,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甚至经营寿命不长。尽管他们也知道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执行,有时制度的制定者竟然成为制度的率先破坏者。究其根源,还是企业管理者身上的某些不良管理习惯在作祟。

 

 

  1.增删制度,随心所欲

  有些企业在制定制度时,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是一味仿效成功企业所用制度,或东搬西抄,或简单拷贝。这样制订出来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都存在问题,一旦执行,先天缺陷即暴露无遗。于是企业管理者又会发出增删制度的命令。其实500强成功企业,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机制,因此,切忌生搬硬套。

  2.藐视制度,执行不力

  一些企业的管理制度,时常会出现前后矛盾、左右冲突的尴尬状况。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这时不是考虑怎样系统地完善制度,而往往会告诉执行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死抱着制度不放,原则性应该和灵活性相结合。言下之意,制度不必事事、时时执行。于是制度被打了折扣。

  3.执行制度,网开一面

  某些业务骨干、爱将出现了违规行为时,企业管理者往往不愿执行制度,或网开一面,或从轻发落,并美其名曰:特事特办,个案处理。管理者也意识到这种做法对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不利,所以还会补充叮咛一句“下不为例”。

  4.轻易承诺,随意反悔

  有些企业管理者往往会在情绪好的时候轻易承诺奖励下属,或答应一些平时不肯松口的事情,可是冷静下来又会反悔,或装糊涂。这样做的结果,自然只能给员工留下说话不算数的坏印象。

  5.会议决定,绕开制度

  遇到一些没有把握或不便个人表态的“棘手”问题,企业管理者通常会召集会议讨论,说是尊重集体的决定,其实是将一班人凌驾于制度之上。这是权大于法在企业里的一种表现形式。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得由员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组织按一定的法律程序通过才能变动或废除,但有些企业并不如此操作,显然,这已经不仅仅是个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了。

  6.各搞一套,常换制度

  伴随管理者新老交替,企业管理制度也不断变更,名曰体现个人管理风格和经营理念,却忽视建立真正适应并促进企业发展的制度。

  有些习惯,在管理者看来可能是小事一桩,但对员工来讲,制度的严肃性、真实性就会大打折扣。管理者随心所欲的管理习惯对企业的危害有时是致命的。只有克服这些陋习,才能把企业做大。

 

本文由印联传媒小新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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