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在谈判过程中,销售人员向客户推销产品时,客户通常会提出异议,有些客户甚至会出现措辞激烈的现象。当客户对产品或服务不满时,不管客户如何抱怨、指责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都不能与客户争辩,因为争辩并不是一种解决异议的好方式,也不是说服客户的好办法。
销售人员应该牢记这句话:“占争辩的便宜越多,吃销售的亏就越大。”即便是轻微的争辩,也可能阻碍成交的顺利进行。因此,销售人员和客户谈判时,要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时刻让自己保持冷静,耐心倾听客户的话。争辩只会加剧矛盾,强力否认客户的话是一种不明智的表现。解决异议的方法多种多样,没必要非要用争辩的方法。
例如,和客户谈判时,假如对方想退货,但是公司却规定不能退货。此时,如果销售人员对客户说:“我们公司有严格的规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不过,我可以帮您申请一下,和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给您特殊处理。”
一般情况下,当客户听到“特殊处理”时,就会对销售人员心生好感,信任度将大大增加。假如销售人员尽力了,总经理还是不同意退货,客户往往能理解销售人员的苦心,退货要求也就不那么强烈了。
一名销售员来到一家医院的采购部,对采购部的李先生说:“您好,李先生,昨天您到我们公司参观了一下我们新推出的病床,答应下一批订单,请问现在方便签合同吗?”
李先生回答说:“你们的病床有点硬,我担心病人对这种床不认可。”
销售员说:“是吗?我怎么没觉得呢?”
李先生回答说:“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觉得挺硬的。”
销售员说:“昨天您还说非常适合你们医院呢,怎么今天又说床太硬呢?才过了一天而已啊!”
李先生回答说:“总之我觉得各个方面都不适合我们医院,所以我不打算签合同了。”
销售员说:“这种床是我们的设计员专门针对病人设计的,不存在不适合医院的情况,是你们采购员太不专业了,和我们的专业设计人员相比,你们的水平还不够。”
李先生说:“没错,我们的水平还不够。不过,我们有权不签合同,再见!”
谈判过程中,无论发生什么,销售人员都不能和客户争辩。因为一旦双方开始争辩,不管你的产品多么优质,多么符合客户的需求,都会让客户厌恶你而失去成交机会。
所以说,当客户的观点和销售人员的观点存在异议时,销售人员要仔细倾听,冷静分析,判断异议产生的原因,从这些异议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再由这些信息做出判断。因为每一样产品都有它的缺点,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客户提出异议是情有可原的。虽然有时候客户提出的异议非常刺耳,但是这并不是他们最在乎的地方,他们最在乎的其实是销售人员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应该把话语权交给客户,让客户有一个发泄不满的机会,这样既可以了解客户的真实想法,又可以有效地消除客户的不满情绪,有助于双方的沟通。相反,假如客户刚张口表达自己的意见,销售人员就立即与客户争辩,成交失败就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