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违规设置的广告牌不仅影响城市市容,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提升城市市容,消除违规设置广告牌的安全隐患,近日,福建宁德市政府办印发《宁德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第二期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方案》,对新一轮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到,早在2015年底,宁德市政府组织对宁德城区户外广告牌开展整治。在该次整治活动中,沈海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控制区外广告牌列入拆除清单的共99面,已拆除76面,尚有23面未拆除。104国道飞鸾至六都段控制区内应拆除21面,已拆除14面,未拆除7面。宁德(南)互通口内现有12面广告牌,建议拆除9面,尚未拆除。
该次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使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部分违规设置、影响市容的广告牌仍未拆除。为此,宁德市部署开展了第二期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根据方案,此次整治范围为,宁德城区,沈海高速飞鸾岭隧道北洞口至田螺特大桥南桥头沿线两侧,104国道飞鸾至后岗环岛、宁德大桥北桥头至六都沿线两侧的户外广告牌,主要是2015年整治中未拆除的39面及现有城区摸底的118面和影响交通、市容市貌的指示牌、小型广告牌。
根据进度安排,整治拆除阶段,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分两个部分开展,一是对违规设置指示牌、小广告牌等进行整治,于春节前拆除到位;二是对大型户外广告牌依法依规进行整治。2018年6月份完成对拆除工作的扫尾,7月上旬由市住建局牵头对广告牌、指示牌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巩固整治成果。
那么,宁德市将如何处置这些广告牌呢?方案明确,中心城区的,2007年户外广告设置上收市管之前,由蕉城区、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广告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暂按审批时间予以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上收市管理之后审批设置的,按审批时间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未审批的,予以拆除。
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经高速公路路政处审批设置的,予以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未经高速公路路政处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外,未经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虽经高速公路路政处审批设置,但设置密度太大的,由市住建局提出整改意见,高速公路公司实施整改。
104国道沿线两侧的,在公路控制范围内,由公路部门审批设置的,予以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在公路控制范围内,未经审批或由公路部门审批期满未续批的,予以拆除;公路控制范围外,未经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104国道宁德大桥北桥头至上金贝路口段属于城区范围,虽经审批,但不符合《宁德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予以拆除。
现在,户外广告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因此,广大图文快印企业必须了解当地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根据管理条例给客户提出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