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提出,各省纷纷统筹考虑自身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提出了环保税征收的标准。
其中,根据提交审议的议案,各省环保税征收标准如下: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据测算,广东省可实现环境保护税9.66亿元,比现行排污费增加1.80亿元。
陕西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拟确定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四川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9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江苏省:以“标准总体平移,体现地区差别”的特点,拟将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的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5.6元;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按税法规定最低标准的5倍执行,即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6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7元;南京市现行排污费标准已高于税法规定最低标准的5倍,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南京市大气污染物按税法规定最低标准的7倍、水污染物按税法规定最低标准的6倍执行,即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8.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8.4元。
环境保护税法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环保税实施后,随着约束激励机制的逐步完善,广大印刷企业受行政减排措施的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造成的企业损失和经营成本将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