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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支付被诉侵权,腾讯:不具有创造性

时间:2017-10-18 14:10:00来源:印联传媒



印联传媒资讯】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二维码已成为关键流量入口和交互介质。扫码支付、加入新朋友,二维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竞争白热化,占据中国移动支付市场九成份额。


然而,在这些二维码背后,一场专利之战正在涌动。


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告上法庭,其董事长最近在香港的记者会上表示,支付宝和腾讯的二维码技术涉嫌侵权,因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专利权是由中国移动控股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及银河联动共同拥有,而上述两巨头却并没有支付专利费。



事实上,其实这个案子已经迁延许久了。


据悉,银河联动于2006年4月份提出相关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正式获授权,专利内容主要是将二维码与标志(logo)合成并提供读取及识别的功能。目前内地大部分网站甚至微信公众号都有所属的二维码,其中也涉及有关技术。


对此,腾讯去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出申诉,认为有关专利并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腾讯公司提供的一维码与标识合成的专利申请文件作为对比文件,认为银河联动中国内地的图形二维码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并于去年11月底宣布银河联动公司获得的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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