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申欢、李超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在智联招聘公司任职内,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将公司的15万余条个人简历信息低价出售给被告人余秋云。后三人被捕,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起诉。
一审法院判处申欢3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三十万。李超1年6个月,罚金五万。余秋云3年6个月,罚金十万。一审宣判后,申欢和余秋云提出上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介绍,2016年6月22日,智联招聘的经营者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网聘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巡检发现员工申欢私下出售几十万条网站的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个人信息。
该公司负责人说,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销售人员去找有招聘需求的公司,双方签署《服务合同》,对方缴纳服务费用后,公司会提供网站简历库下载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給对方,对方在已开通的权限内对简历库的个人简历进行下载。报案的工作人员说,网聘公司每份简历对外的市场报价是50元,但申欢对外的兜售价格为2元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