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4月25日,济南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加强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划中对户外广告采取从严的原则,在主城区内除了城市中心的限设区域外,一律禁设广告。禁止屋顶广告、桥体广告、车辆广告等多种户外广告类型,并对户外广告的材料、颜色和内容等都作出规定。
城区内普遍禁设城市中心限设
《规划》中提出,该规划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和高新区,其他县、区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参考该规划执行。济南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划》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规划原则就是本着“严”为先,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分区、分类。
从区域上来讲,对户外广告设置了禁止设置区和限制设置区。禁设区包括山、泉、湖、河、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居住区、办公区、工业区等城市功能区。“主城区内一般地段,全部禁设广告。”
那么该如何理解主城区中的“一般地段”呢?该负责人称,除了限制设置区外,其他的地段都是禁止设置广告的一般地段。
限设区包括城市中心和城市窗口。具体是指济南的主中心、副中心、五个次中心、十二个地区中心、两个卫星城中心;遥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
该负责人介绍,结合城市副中心、次中心、地区中心的建设进度,将分期、分步开展划定限设区。近期以“一主、一副”为重,划定限设区范围。“一主”是指老城中心的泉城路及泉城广场周边、大观园商圈,“一副”即新城中心的CBD、汉峪,“城市窗口”为遥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这些都是限设区区域。
公交车体和桥体都禁设户外广告
针对不同的广告类型,《规划》对建(构)筑物附着式广告、公共设施附着式广告、地面上的广告、移动式广告、新技术广告等五种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按照禁止类、控制类和鼓励类实施分类管理。
从分类来看,目前常见的户外广告类型大部分都将被禁止。比如建筑物附着式的屋顶广告、窗户广告,构筑物附着式的过街天桥、铁路桥、立交桥、过街连廊、人防出入口、围墙(栏),公共设施附着式的交通护栏、隔离栏,阅报栏、公示栏、宣传栏,红绿灯、庭院灯、路灯杆,公厕、售卖亭等各类棚亭设施,垃圾桶,路名牌,落地类的立杆式广告、底座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移动式广告类的车辆广告(含公交车)、船舶广告、飞行类广告。
那未来什么样的户外广告将占据主流,成为城市中心常见的广告类型呢?《规划》中指出,将鼓励高品质、新媒体,有利于进行艺术化表现、鼓励创新创意、提升城市活力的广告设施类型。包括橱窗广告和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广告。
即便对于鼓励类的广告类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橱窗广告仅限商业建筑的3层以下区段设置,还应设置于橱窗内侧,距离橱窗玻璃大于0 . 5m。新技术和新媒体广告设置应该单项报审,单项评估,单项审批,单项监管。
楼宇标识禁设楼顶要求“一楼一名”
除了划定区域、限制类别外,《规划》还对户外广告设置基本要求,以及照明、材料外观、色彩、内容等各专项都作出了规定。
济南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户外广告设置为例,可遵循“先分区、再分类、后通则”的查阅顺序。即首先查阅“分区控制”确定拟设置户外广告路段的规划分区,如处于限制设置区,则继续查阅“分类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类型及管理要求,最后查阅“通则规范”了解设置户外广告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除了户外广告,《规划》中对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设置的位置、尺度、内容等各项具体要求也作出了规定。其中,楼宇标识要求“一楼一名”,并且禁止在楼顶设置。对于店招牌匾应该“一店一招”,并且仅允许在一层门楣设置等。
另外,《规划》中提出,即使是临时性广告,也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规范设置,且展览、赛事等活动结束后的3日内必须拆除。据悉,4月25日至5月24日,规划方案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cn)、济南市规划局网站(www.jnup.gov.cn)进行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市民在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12345热线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