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这两年大家一直在深耕内容营销,但是无论是传播,还是受众认知环境来看,传统方式都已失效。所以我们需要摈弃传统的广告模式,网红营销经济愈演愈烈,相信在接下来会被更多人所接受,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网红甚至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营销形态。
举个例子,王自如为代表的手机达人,由于他们在大众心目中的专业手机形象,当他们推荐某个手机时,可以迅速降低信任成本。网红营销也有章可循,通常我们会看到以下三种套路:
传播型营销
网红有个天然的信息传播渠道(微博、美拍等),而部分明星可能没有这样的渠道,所以信息告知对他们而言,可能是个问题。
而网红自身具备粉丝和受众,这本身就是一种传播渠道。
我们可以通过网红,结合网红自身的内容、渠道,将产品信息植入进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的卖点,甚至产生我们需要的某种行动。
在做这种诉求的时候,我们需要结合自身的受众来选择网红,衡量的标准是单次内容有效覆盖人群,以及单个用户的(视频内容)展示成本。
号召性营销
平时有用直播软件的朋友,可能会注意,主播们经常会号召粉丝去参与某个行为,譬如下载某个游戏,然后练级,帮助主播某个大哥砍对面公会等等。
实际上,游戏厂商和主播私下有按下载分成的合作。至于用户,当练到主播需要的等级时,可能就真的爱上了这个游戏,为其产生持续付费。
这足以验证主播们的煽动价值,背后又是一种社会现象,有看过《乌合之众》的朋友可能知道,当一个人进入群体后就会丧失个人标识,以及智商。
而主播(网红)们扮演的角色就是群体的领袖,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给群体成员下达指令,其中会有相当大部分成员会执行指令。
我们则可以完全依照这样的行为习惯做营销,是否可以让网红煽动粉丝去用我们的产品,哪怕是体验,没有体验就不会有重购与忠诚。
模仿型营销
模仿是人的一种本能,分为有意识模仿和无意识模仿。
很多案例都能证明这种效应,譬如80年代的喇叭裤与花衬衣,又或者新百伦的鞋子、以及iphone,在中国的流行,很大程度都和模仿与从众有关。
再理论一点的说,就是引爆点中所提到的个别人物法则,由意见领袖带领使用,在产品质量、需求、卖点、时机都契合的情况下就会被引爆。
换种说法,那我们是否可以尝试,网红用我们的产品,在无形中展示我们的产品,肆意创造这样的引爆机会。
这样的做法是为了,让网红的粉丝在无意识模仿网红时,无意识用我们的产品,淡化广告概念,让流行变得可控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