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今年8月底,因为被指“家族式”腐败问题突出,国家烟草局回应将开展针对“近亲繁殖”以及利用干部职工录用搞利益交换问题的专项治理。
在湖南烟草系统,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家族式”腐败案件。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烟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的女婿秦亮,利用岳父的职务便利,伙同岳父等人受贿达千万元。随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秦亮的二审判决,这起发生在湖南烟草系统的“家族式”腐败案的案情,慢慢浮出了水面。
2016年4月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秦亮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秦亮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60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秦亮的受贿赃款1055万元。
随着秦亮受贿案的二审宣判,这起发生在湖南烟草系统典型“家族式”腐败案的案情,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穿针引线
如果不是岳父案发,秦亮或许在烟草系统过得顺风顺水。
现年35岁的秦亮,祖籍湖南双峰县,原系广州市烟草专卖局花都分局卷烟营销部市场经理。
“拥有硕士研究生高学历、善于运作湖南烟草系统的项目。”这是湖南烟草系统员工张湘越(化名)对秦亮的印象。
张湘越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虽然秦亮远在广州工作,但因为其是湖南中烟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的“乘龙快婿”,他一时成了湖南一些商家争相攀附的对象。而秦亮则利用其岳父的职务便利,在湖南烟草系统“穿针引线”,帮助一些商人“运作”烟草项目,牟利上千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地处永州市的零陵卷烟厂烟叶仓储工程项目,是秦亮牟利的第一个项目。因为这个项目工程投资达1.2亿元左右,许多公司负责人为了承建这个工程而绞尽脑汁寻找关系,夏某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下半年,夏某了解到零陵卷烟厂正在搞仓储项目,便想承揽这个工程,于是他通过朋友找到零陵卷烟厂厂长陈某了解工程的情况。
“这个工程有很多领导在打招呼,压力很大。这个事情还是请大哥(指周昌贡)多多支持,最好大哥能直接出面打招呼!”陈某对周昌贡说。
之后,周昌贡向陈某打了个招呼,夏某就顺利地承揽到零陵烟厂的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在这个工程中夏某赚了1500万元左右。
就在夏某承揽到了零陵卷烟厂这一工程后,秦亮也有了利用这个项目赚钱的心思。他找到夏某说想承接该项目的防水工程。但夏某考虑秦亮不具备这方面的资质和经验,没有答应秦亮来做这个工程。秦亮就说,那你干脆送400万元算了,夏某答应了秦亮的要求。
在利用零陵卷烟厂仓储项目牟利400万元后,“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也成了秦亮牟利的项目。
2010年,国家烟草局决定对烟用物资实行公开招投标,湖南中烟公司也确定了对“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实行公开招投标。为了承揽到这个获利丰厚的印刷业务,湖南金沙利彩色印刷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利公司)翁某把秦亮夫妻作为了“公关”对象。
2011年春节前,翁某约秦亮夫妻到其位于广州市的家中,跟秦亮说其想参加芙蓉王烟标印刷竞标,让二人向周昌贡“做工作”。
在答应了女儿女婿的请托后,为了确保金沙利公司中标,周昌贡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招投标要向多元化企业倾斜、“芙蓉王”烟标投标不能扩得太散及中标“芙蓉王”烟标必须是大公司等几点意见。按照这种要求,当时只有常德金鹏印刷公司和金沙利公司符合要求。
之后,湖南中烟公司物资部在会议上传达了周昌贡关于“芙蓉王”烟标招投标的批示,并设置了有利于金沙利公司中标的招投标条件和评分办法,最后金沙利公司得以中标。
女婿“能量”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秦亮利用其岳父周昌贡的职权,受贿的行为十分大胆,一次就达数百万元。
承建零陵卷烟厂仓储项目的夏某案发后交代,他考虑到秦亮是周昌贡的女婿,同时周昌贡也要他帮秦亮,所以他就答应了给秦亮400万元。
2009年4月,夏某从建设银行(5.170, 0.01, 0.19%)广东中山分行陈某(他的表妹)的账户里取出400万元现金装入一个拖箱,独自开车到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将钱交给了秦亮。
秦亮受贿案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秦亮与金沙利公司翁某的交往,则始于2009年。
2009年5月,秦亮夫妻看中了佛山市中信山语湖的一套别墅,想买来做投资。为了安全起见,两人经商量决定以翁某儿子的名义购买别墅,翁某表示同意。
随后,秦亮夫妻以翁某儿子的名义办理了购房手续,并约定以按揭的形式付款,秦亮付了部分首付款。
2009年6月,秦亮妻子周烨打电话告知翁某,由于她和秦亮均不在家,让翁某代其垫付25万元首付款尾款,翁某随即安排转账25万元到中信山语湖开发商账户。2010年6月,周烨又打电话告知翁某说房贷账户上没有钱了,要翁某借钱帮她供房,翁某当即表示不用借,他帮周烨付款,并随即安排转账50万元到房贷账户。
2010年下半年,周烨、秦亮和翁某在悦港酒店吃饭时,翁某考虑到“芙蓉王”烟标马上就要投标了,遂向周烨、秦亮提出,之前为周烨、秦亮付的25万元首付款尾款和50万元贷款都不要还了,以后的供房都由翁某负责,让周烨、秦亮在周昌贡面前说说好话。周烨、秦亮均答应并于同年下半年向周昌贡转达了该请托。
自2009年至2013年,翁某为周烨、秦亮购买的山语湖别墅支付了首付款尾款25万元、230万元按揭贷款和税金,共计255万元。
2011年春节前,翁某又约周烨、秦亮到其位于广州市的家中,跟周烨、秦亮说其想参加“芙蓉王”烟标印刷竞标,让二人向周昌贡转达让金沙利公司中标“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二人均表示同意。在周烨、秦亮要离开时,翁某安排其司机罗某某将一个装有40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放进二人所驾驶车辆的后备箱里面。后周烨、秦亮和翁某均将此事告知了周昌贡。2011年4月,在周昌贡的帮助下,金沙利公司中标“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
秦亮受贿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一审宣判后,秦亮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4月6日,湖南省高院对秦亮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秦亮利用其岳父周昌贡担任湖南中烟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多次帮助他人向周昌贡转达请托事项,为他人牟取利益,伙同岳父周昌贡、妻子周烨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55万元。
表里不一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周昌贡因受贿而落马,继而牵出女儿、女婿等家人,而成为湖南烟草系统“家族式”腐败的典型,这是周昌贡和其女婿秦亮始料不及的。
而在落马前,针对烟草系统可能存在的“家族式”腐败等问题,周昌贡曾还写文章对烟草系统员工予以警示,其对烟草系统“资金、物资在相对封闭体系内运转”极易产生腐败现象,分析得更是“入木三分”。
2004年11月15日出版的《中国烟草》杂志上,刊登了时任湖南中烟公司总经理周昌贡题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拒腐防变功能》的文章。
“烟草行业程度不高,生产经营的对象大都属于专卖品,资金、物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内运转。规范办事程序,实施阳光工程,增强物资采购和资金流向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尤为重要。”周昌贡在文章中写到。
周昌贡认为,烟草行业在国家专卖制度的保护下,员工收入相对较高,按照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层次理论,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将有更高的人生价值追求。
“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看待企业效益提升与垄断经营的关系,保持收入分配上的平常心态、平衡心理,将人生价值建立在回报国家、回报社会的基础上,防止因盲目攀比、心理失衡而索拿卡要,走向腐败。”周昌贡说。
周昌贡建议,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听一听违法乱纪人员“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忏悔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感悟;要进行经常性的诫勉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将腐化的思想遏制在萌芽状态,消除在蜕变阶段。
然而,就这样一个对行业腐败预警文章写得“入木三分”的烟草官员,却是表里不一,最后堕落成“一家贪”的“家族式”腐败典型。
“裙带”之忧
烟草系统被曝“家族式”腐败,湖南中烟公司并不是第一家,此前,这类案件已屡见报端。
2010年3月,媒体披露,广西烟草系统裙带关系严重。2007年是广西烟草第一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比较公平。即便如此,当年预留了20个名额,专招系统内子弟。2008年,广西烟草专卖局发文明确规定,系统子弟笔试成绩加10分。后这份文件因为饱受质疑,被停止执行。
2011年2月,又有媒体披露,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陈文铸是汕尾市成立以来的第三任局长,而首任局长是他亲舅舅。
据相关部门调查,汕尾烟草系统与陈文铸有亲戚关系的职工至少有22名,主要集中分布在汕尾市陆丰烟草局和汕尾市烟草局。这些亲戚中,有胞弟、堂弟、表弟、妻弟,还有弟媳的亲叔叔等,不少人还担任着领导职务。当地群众称汕尾烟草系统为陈文铸的“亲友就业基地”。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烟草系统之所以容易滋生“家族式”腐败,一是因为其垄断的性质,利润高;二是地方烟草局主要归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当地没法管;三是烟草局已经变成了烟草公司,人事任命不像公务员考试那么严格。
“这样一来,烟草局就成了一个油水多、监管难、用人随意的公司,身兼局长和总经理于一身的一把手,要想腐败简直轻而易举。”这位法律界人士说。
烟草系统的一些“家庭式”腐败现象,也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注意。2016年8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向媒体披露称,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3日,中央巡视组向烟草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烟草局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还将开展针对“近亲繁殖”、利用干部职工录用搞利益交换问题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