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内容摘要】数字印刷无疑是当前行业的热点,但按照班尼·兰达公司提供的数据,迄今为止在全球每年50万亿页的印刷品中使用数字印刷方式完成的产品仅占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1万亿页,还远未形成气候。数字出版还停留在初始阶段。
数字印刷当然不只是为出版物印刷服务,但数字印刷与数字出版密不可分,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的数字印刷占总印刷比重较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数字出版业发达。
尽管我国早在2009年就宣布数字出版已经超过传统出版,而且之后的几年在总量上与时俱进,但分析2009年高达799.4亿元数字出版的产值构成可以发现,真正由传统出版转为数字出版的仅占2.9个百分点(23.1亿元),其余的776.3亿元的产值来源于手机出版(314亿元)、网络游戏(256.2亿元)和网络广告(206.1亿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分收入与传统出版业的关联不大。如果微博可以统计产值的话,他们离数字出版似乎显得还近点。
导致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出版界对数字出版的认识还显得偏窄,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守着内容产业这块知识产权,停留在一家一户发展的阶段。有些出版社甚至自建数字印刷机构,准备走自己出版、自己印刷的一体化道路,这固然也属数字出版的范畴,但这样的发展完全撇开了数字出版适合网络应用的特点。如果数字出版最终不能与网络技术有机结合,不能发挥网络带给我们的便捷,那可以说,这样的数字出版还是畸形的、不健全的。
那究竟什么是数字出版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曾对数字出版给过一个定义:1.具有数字技术记录、储存、呈现、检索、传播和交易的特点;2.具有在网络上运营,实现即时互动、在线搜索等功能,具有创造、合作和分享的特征;3.能够满足大规模定制者以个性化服务的需要;4.通过技术创新来创造内容传播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按照这个定义,“在网络上运营”显然是重要的特点之一。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大多数出版社在发展数字出版上基本还停留在实现上述第一项功能上,即传统产品数字化录入。江苏的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则在积极推行小印数出版物改传统印刷为数字印刷,以此降低预造货投入,避免销售不畅可能出现的库存积压现象,仍还没有走到“在网络上运营”的阶段。
印联传媒转自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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