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内容摘要】互联网领域又燃战火,4月14日,360与腾讯分别对外宣称,将会针对对方在3Q大战中的不正当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据了解,腾讯提出1.25亿元赔款和在其网站三个月赔礼道歉的诉求,而360方面则要求腾讯赔款1.5亿元。此次3Q重燃战火一度引发了业界人士的议论热潮,在体验为王的今天,互联网企业能否取胜的关键已经不在于广告、公关等手段,而在于是否能取得用户的认同,此次3Q大战最终的裁判权还是要交给用户。
3Q大战又将全面开战?接下来又会有哪些公司会受其侵害?网民期待的和谐网络环境会因此再次受到挑战?下面,让我们回头看看那些记录在案的360败诉史,一起来回顾360“不同寻常的”发展之路吧。
2010年11月,360诋毁腾讯软件扫描用户硬盘、上传数据,向用户提供所谓“隐私保护器”非法监测腾讯即时通信软件QQ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对腾讯声誉和用户利益造成极大损害。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2010年12月,360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页面结果,借助百度知名度为其www.360.cn网站非法攫取流量,并且对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两软件进行恶意贬损,,以期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抢夺百度用户。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以判360赔38.5万元收尾。
2010年12月6日,金山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在起诉状中,金山指控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连续在其微博中发表系列言论,严重影响了金山公司及产品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双方经过几个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后,法院择日宣判360判赔金山公司8万元。
2011年10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360公司发布不实信息、蓄意诋毁金山软件、恶意误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判决,360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七天在官网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对金山软件的恶劣影响,并向金山软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360公司并没有停下来恶意竞争和侵害竞争对手的脚步。然而法律永远是公正的,在360起诉竞争对手的诉讼案中,360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2011年8月 360抹黑金山员工李铁军,判赔5000元;2011年9月 360侵权腾讯软件一案得到终审判决,360败诉;2011年10月 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一案终审,驳回360上诉,维持原判,360被判赔35万元;2011年11月 360诉金山不正当竞争及损害商业信誉,被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但截至目前,虽屡遭败诉,360从未依照法律判决进行公开道歉。不仅如此,反观近年来360公司的发展之路,其实更是一条贪婪地吸着竞争对手的血成长起来的血腥之路:仰仗低廉的败诉赔付成本,360恶意打击同业创新、拦截甚至堂而皇之地同类产品,正是通过技术、市场等多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并行,360市场份额得以急剧扩张,年收入也在以千万美元量级迅速增长。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分析,虽然360多次败诉,但个案赔偿数额却鲜有超过50万元。在违法成本与非法获益极端悬殊的情况下,不正当竞争已成为360谋利的常规手段。
而针对此次360再次挑起的3Q大战,业内人士坦言:“互联网竞争应以服务网民为前提,通过提升自己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竞争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产品和服务,腾讯、360这场纠纷,究竟谁占上风最终还是要由用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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